8月25日,在人民陪审员刘永相的参与下,滑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疑难案件。
2012年5月,滑县法院调解了尹某起诉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徐某保证2012年8月30日前支付尹某货款5000元。但给付日期过了几个月,徐某并没有主动履行的意思,尹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4年3月执行局立案后,执行员向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经多方打听得知徐某家就在村西头养猪,执行员到达养殖场,徐某认为执行员不认识其本人,就谎称是其哥哥。无奈,执行员要求申请人尹某一起到徐某家,在申请人指证下,徐某无言以对只好接受法律文书,但又不承认是自己的养殖场,只是在该养殖场给别人打工,没有履行能力。在规定限期内徐某仍未主动履行,经查询徐某也没有存款,案件陷入困局。
执行员在翻阅其他执行卷宗时,偶然看到一份判决书合议庭成员有人民陪审员刘永相的名字,得知他的家就在徐某的邻村,刘永相是乡政府老干部,德高望重,认识人多,在附近有很高的威望。是否可以尝试让刘永相参与执行呢?于是,执行员就邀请刘永相一同前去徐某村中,刘永相来到徐某村中,找到两位老村干部、老相识,一打听,都说徐某有钱,养猪场就是他的,拿出5000元不是难事。在刘永相和两位老村干部的劝说教导下,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拿出5000元,交给了执行员,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