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公民之间发生冲突时,特定的身份地位并不能带来“特殊庇佑”,只有法律及法律所要彰显和追求的公平正义,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此,不论从事的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在工地上挥洒汗水还是在办公室激扬文字,处在“社会阶层”的顶端还是底层,要敬畏的是“法律”,不是“权力”,要追求的是长期的“平等”,不是一时的“特权”,要秉承的是“易地而处、互谅互让”,不是“得意时颐指气使,失意时奴颜卑膝”。
8月12日,“产妇死在手术台上,医生护士全体失踪”的消息在网络上不胫而走,迅速蔓延到各家媒体,标题抢眼,内容刺激,掀起舆论狂潮。媒体在报道时采用了“赤身裸体、满口献血、含着泪水、全体失踪”等极具煽动性的文字,同时刊登了一幅“死者躺在手术床上、家属痛哭、室内无医护人员”的图片,如此惨绝人圜地描述,成功地挑起了公众对该事件的关注,为产妇及其家属博取了公众的同情,也引发了公众对医院及医护人员的不满和愤恨,新闻的显著性、趣味性显然是实现了,但对于本就“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医患关系无疑是雪上加霜,医患双方的互不信任进一步加剧。
随着事态的发展,湘潭妇幼保健院、县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卫生局、患者家属纷纷“发声”还原事件全部过程,舆论出现了反转,由一边倒的同情患者到质疑医闹,由义愤填膺、声讨院方到关注事实和医学常识、呼吁“让信息飞一会,让愤怒慢一点”,公众的理性逐步回归,新闻的真实性逐渐显现。8月16日湘潭市法检所对尸体完成解剖,并由湘潭市法检所和公安局干警、县妇幼保健院和死者家属代表,共同将尸体解剖标本送往广州市中山医科大学进行尸体标本鉴定,医患双方表示将等待鉴定报告,至此,纠纷完全纳入法律程序,医患双方依法等待鉴定报告,截至今日,结果尚未公布。
舆情发展一波三折,各方力量粉墨登场,表演了一出出闹剧,先是家属冒名注册、博取同情,再是医院三缄其口、推卸责任,最后媒体断章取义、哗众取宠,可谓人间百态,不一而足。究其原因,还是人类天性中的利己主义在作祟:患方痛失至亲,在生命已经无法挽回的情况下寻求经济补偿;院方治病救人,在患者死亡家属激愤的情况下躲避暴力袭击;媒体传播信息,在医患纠纷极易触动公众神经的情况下寻觅新闻热点。站在各自的立场,作出上述种种利己的行为,本也是无可厚非,但正如权利的界限是义务一样,维护自己的利益需以不损害他人的利益为限,为了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罔顾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其后果是非常可怕的。有学者指出:“医学本身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与未知性,医生尽百分之百的努力,需要病患家属的理解和互信。当医生因可能的风险而不敢全力施救,患者也就失去挽回生命的最佳机会。”今天家属闹一闹得到了同情和赔偿,媒体推一推实现了点击率和关注度,医生躲一躲回避了家属的质问和追究,明天医生治病的第一思考就是救己、不是救人,患者就医的第一反映就是怀疑、不是信任,媒体播报的第一追求就是眼球效应、不是新闻真实,如此,医患信任殆尽,职业道德沦丧,亟待拯救的生命可能就在这种恶性循环中失去了机会。
我们尝试换位思考一下,今天一个人的身份是医生,明天或许就是患者,今天是记者,明天或许就是口诛笔伐的对象,今天追究他人的责任,明天或许就是怠于履职的主体。人的社会身份是会不断转变的,要想保证在每一段社会关系中都得到平等、尊重、公平的对待,就要学会易地而处,体验对方的处境,理解对方的困难,回应对方的需要,感受对方的内心世界,这样或许可以形成一致意见,达成共识。而且正如重信守诺的人会比言而无信的人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热衷慈善的企业会获得更强的品牌价值,救死扶伤的医生会获得更高的社会荣誉一样,在“利他主义”心态的影响下,易地而处、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也并非就都是吃亏的,实质上也有“利己”的成分存在,从长远考虑,这种行为有益于别人,也是利于自己的。因此,“易地而处、互谅互让”不失为化解戾气、促进和谐的有效途径,理解、包容今天的他人,也是帮助、善待明天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