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4日上午,一名男子到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要求履行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何晓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义务。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已经一年半,执行法官多方查找被执行人何晓的下落和财产均无进展,申请人也不能提供相关线索,案件被迫中止执行。是什么原因促使被执行人何晓主动委托人到法院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心里一面琢磨着这从天而降的结案机会,一面与来人交谈,逐渐明白了就里。
事情得从2007年11月28日说起,何晓向浦东银行贷款购买汽车一辆,约定由某公司做为保证人。2009年6月21日之后,何晓没有按照约定偿还贷款,某公司做为保证人向浦东银行偿还本息共计97797元。之后某公司起诉何晓进行追偿,法院依法判决何晓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某公司本息、违约金等共计105107元。2013年1月31日,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调取了被执行人何晓的户籍信息,多次到被执行人住址查找,但其家总是大门紧锁。经多方打听后,执行法官得知一些关于被执行人何晓的零碎信息,如其长年在内蒙古自治区某地包工、本性嗜赌输掉百万、其父以屠为业常在某集市摆摊等。找到被执行人何晓之父后,其答应给何晓捎话,但久久没有消息。执行法官查询了被执行人何晓的存款,也均无收获。自此,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执行法官无从下手,案件执行进入“休眠”状态。对此,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他转换工作思路,综合分析案件情况,考虑到被执行人何晓长期在外包工具备履行能力,涉嫌隐瞒个人收入拒不履行义务,决定依法把何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通过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发公函等形式在社会上广泛公布,发布高消费限制令,对其予以信用惩戒,影响其在银行借贷、出入境办理、公司增资扩股、生意往来信誉,督促其履行义务。
功夫不负有心人,被执行人主动“现身”,委托他人到法院履行判决义务,执行法官既惊喜又欣慰。询问得知,正是把被执行人何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措施起到了“克敌制胜”的作用。被执行人何晓近年在蒙西某地包工,明知身涉诉讼,平时来往款项并不敢以自己名义在银行办理业务,虽有不便尚可设法躲避法院查询。但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以后,买机票、坐高铁都被拒之门外,即使住宾馆也只能住简易宾馆。突然之间被执行人何晓感觉到行动自由受到了莫大的限制,给他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中秋时至,一要招工,二要探亲,何晓准备返程回乡购买机票却被拒绝,方感触到尽快履行判决义务以取消法院对自己的信用惩戒措施是多么的必要,于是他专程委托人到法院履行义务。
本案是一起长期找不到被执行人及可供执行财产的民事执行案件,在法院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单后,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给被执行人的生产、生活造成消极影响,迫使被执行人到法院履行判决义务,从而得以结案。综合考察本案执行始末,执行法官谈到,对于下落不明、经常外出、需要贷款、经商跑业务、包工干工程等几类被执行人,可广泛适用失信限制高消费机制,相信一定会收到较好的执行效果。(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