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交通规章被交警拦住后,拒不接受检查,还破口大骂并致伤警察,严重阻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11月30日滑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万里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2009年5月8日14时许,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焦虎中队民警王贯中,协警杨高峰、柳怀朝按照滑县公安交警大队统一安排,在滑县劲牛路城关镇军旅庄村西头路口设卡检查交通违法行为,在检查期间,被告人万里因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在企图闯岗时受到拦截,被拦截后被告人万里拒不接受检查,反而大骂执法人员并与执法人员发生撕扯,在撕扯过程中被告人万里将民警王贯中的脖子致伤;将协警杨高峰的左膝关节致伤;将协警柳怀朝的衣服扣子拽掉。致使交警队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严重受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万里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核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万里当庭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对其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本院予以酌情考虑。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