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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兄弟因田反目 巧调解一笑恩仇

  发布时间:2015-03-13 10:23:43


    2015年1月15日,滑县枣村乡枣村集的老农张甲来到法院,一纸诉状要求法院为其要回一直由其二弟张乙和三弟张丙的承包田共计2.015亩。一般来说,民事案件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涉诉费用,但是张甲并未要求该项,而是主动愿意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此案件承办人聂法官在庭前阅卷后,认为原被告之间系同胞兄弟关系,且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从卷宗情况来看,本案最少有七成以上的调解可能。

    2015年3月9日是本案预定的开庭时间,原告张甲与被告之一的张乙一早来到白道口法庭,经过庭前询问,原来在1998年我国农村土地第二次延包时,原被告三兄弟的承包田分到了一起,由东至西各有一块耕种,为了灌溉和管理方便,三兄弟说好,由张甲耕种三家田地的南部一块,张乙和张丙分别耕种北部各一块。随着滑县城市经济的发展,被告二人耕种的部分田地价格上升,原告考虑到经济利息,希望收回自己该耕种的部分,兄弟三人仍按照原来村组对田地的划分进行耕种。虽然三兄弟平时关系都一直很好,但是就田地一事协商未果,原告才找到法院起诉。在开庭前白道口法庭审判员聂法官对原告进行了劝说,原告也认识到该事肯定会影响到他们的兄弟情谊,也不希望出现这样的结果,三弟张丙因病卧床半身不遂生活艰难,原告也希望能调解解决该事,避免开庭引起矛盾的激化。在稳住原告的情绪后,办案人员几次联系同样为被告的张丙之妻张丁,劝其到庭调解此事。一个小时后,二被告到庭,在办案人员的再三解说和劝告下,二被告认识到本来就是原告的承包田,应该还给其耕种。虽然在接到法院传票后对原告将该事诉诸法院心理有气,但是毕竟是亲兄弟,而且多年来原告作为长兄对二人也是有情有义,所以同意将现耕种的土地在秋收后恢复到1998年第二次延包时田地的分割状况。

    办案人员现场出好了调解协议,在给当事人签字按印后,告知原被告随后领取法院正式调解书,被告张丁当着张甲、张乙面对法官说:“我家里还有个病人,没有时间,把调解书给我大哥或二哥替我领走就行。”原被告三家人和好如初,一场因承包田引起的官司终于在一笑之后前嫌冰释。

责任编辑:贾彦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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